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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江丰电子江丰电子(SZ:300666)2025-08-01 19:32

业绩总结 - 2021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1,593,912,652.91元,2024年度为3,604,962,847.84元[17] - 以2021年度为基数,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26.17%[18] 股权激励 - 为5名激励对象办理150,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2][26] - 2022年1月12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文件[8] - 2022年7月26日完成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12] - 本次解除限售期自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48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12] - 第二期激励计划向5名对象授予750,000股限制性股票[24] - 本次解除限售比例为20%[24] -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A/B,当年度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24] - 2025年8月1日法律意见书出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