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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威股份(002676)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顺威股份顺威股份(SZ:002676)2025-08-01 20: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5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亿元,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7.2亿股[6][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重大事项[33][35][36][3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1][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 各委员会相关规定 -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104] -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10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等薪酬政策与方案[106]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3]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0%[116] 其他规定 - 公司存在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三种情形之一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114] - 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度可分配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等四个条件[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