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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威股份(0026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
顺威股份顺威股份(SZ:002676)2025-08-01 20:15

审计委员会修订 - 公司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从三名增至五名,独立董事从两名增至三名[2] - 审计委员会任期每届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2] 成员补选与资格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需六十日内完成补选[3] - 会计专业人士身份委员需符合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2] 职责与权限 -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等六项[4] - 审计委员会有权根据相关规定保障有效履行职责[4] - 监事会可行使检查公司财务等九项职权[5] 审核与报告流程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7]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7] 内部控制处理 - 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情况,董事会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7] - 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等问题,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整改与内部追责[8] 评价报告流程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8]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 募集资金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9] 会议安排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至少每年审阅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含内部审计工作进度等[10] 财务监督 - 审计委员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遵守法规和执行职务行为[11]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等可能性[11] - 存在财务造假等问题,审计委员会要求公司更正财务数据,完成前不得审议通过[11] 外部审计监督 - 审计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包括制定选聘政策等[1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3] 问题处理 - 公司董高发现财务报告问题或外部机构指出问题,董事会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3] - 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监督落实并披露整改完成情况[13] 会议规则 - 审计委员会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提前七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5]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资料保存 - 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 议案通过 -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