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主体与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监高、5%以上股份股东等[13]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1] 信息披露要求与时间 - 应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4][9]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6] - 与深交所约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变更需提前申请并获同意[28] 业绩相关披露 - 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披露并说明改善措施[29]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5]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70] 重大事件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披露[35]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39] - 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等情况需及时披露并每月进展及风险提示[37] 交易相关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4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披露[46] - 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47][48] 合同与诉讼披露 - 重大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55]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65] 其他披露规定 - 业绩预告修正差异幅度较大指最新预计数据高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上限20%或低于下限20%[72] - 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76] - 公司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按规定披露文件[78]
飞鹿股份(30066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