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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鹿股份(300665)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飞鹿股份飞鹿股份(SZ:300665)2025-08-01 20:1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核准发行1900万股A股,6月1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3,431,514元,股份总数为203,431,51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7][18] 股份认购与占比 - 70位发起人合计认购51,000,000股,占比100%,章卫国占比37.71%,彭龙生占比5.92%等[15][18] 股份管理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公司增加资本可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20] - 公司收购股份有6种情况、多种方式及处理期限和数量限制[21][22][2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转让股份有比例、时间限制,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5]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可请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30日内执行[26]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2] - 股东滥用权利需赔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事[34][36]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买卖、关联交易等事项有金额标准[40]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42] - 交易等事项达到一定标准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5][4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1][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57] - 股东会通知时间、投票时间、股权登记日等有规定[57][5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有相关要求[5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7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需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77] 董事与董事会 - 因犯罪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82][83]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2] - 独立董事任职有条件限制,应每年自查独立性[92][9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5]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100] - 公司与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10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5] 审计与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1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12] - 董事会设立薪酬和考核、提名、战略等专门委员会[112] 公司高管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7] - 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11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6]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有最低要求[128]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规定[130] - 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需半数成员通过才能提交股东会审议[128] - 公司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半数董事同意提交股东会,且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3]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3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145][146][147]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0] - 恶意收购时有对董事、高管、收购方等的限制规定[156][157] - 控股股东定义[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