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投城开(600322) - 津投城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原章程中“股东大会”拟修订为“股东会”,多条章程条款拟修改[3]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05,700,000股,全部为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未执行可诉讼[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并决定报酬事项,审议多项重要方案和决议[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负责定战略等[21] - 董事长享有5000万元以下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决策权[22]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4] - 独立董事每年需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董事会[2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29]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30]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5] 制度修订 - 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3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