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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30070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精研科技精研科技(SZ:300709)2025-08-01 21:1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董事或高管集中竞价减持首发前股份,90自然日内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12] - 董事或高管大宗交易减持首发前股份,90自然日内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13] - 董事或高管协议转让首发前股份,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9]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的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1]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的董事和高管新增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2] 其他规定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董事和高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并解锁对应流通股[12] - 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5]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6]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办理股份变更登记等手续时应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13]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15] - 董事和高管减持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应报告并公告[16] - 董事和高管所持公司股份变动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披露变动情况[16] - 董事和高管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16] - 公司对董事和高管等规定更长禁售期等应及时披露并管理[19]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核心技术等人员股份锁定或解除限售情况[19]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相关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9]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