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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3007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精研科技精研科技(SZ:300709)2025-08-01 21:16

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可通讯表决[12]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8]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任期与制度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 本实施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6][17]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10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