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份(601500) -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11]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12]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提意见并监督整改[16]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4]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3天通知[2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 其他规定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建议[17] - 认为募集资金管理违规应及时报告[2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7] - 披露人员构成等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29][30]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