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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通科技(3016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惠通科技惠通科技(SZ:301601)2025-08-03 15:45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定期和临时会议,证券事务部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3]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5] 董事会会议出席与表决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8]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21] 委员会人员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还应为会计专业人士[4] 决议形成与执行 - 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等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2]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23]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董事会应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4] 其他规定 - 董事在三种情形下应回避表决[27]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同意[28] - 董事会决议披露由董事会秘书按深交所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30] - 会议记录应含五项内容,记录等需相关人员签名[31]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3]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