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通科技(30160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董事会设一名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4][6] - 六种情形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6] 履职协助与解聘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6] - 解聘需充分理由,被解聘或辞职应报告并公告[7] 特殊情形处理 - 五种情形下公司应一个月内终止聘任[9]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9] 职责与义务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9][11]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履职需经董事会同意并担责[17] 离任要求 - 离任前接受审计委员会审查并移交事务[17] - 离任时签订保密协议并履行保密义务[17]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7]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