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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绿城水务绿城水务(SH:601368)2025-08-04 16: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7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297.3077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1000万股,每股金额1.00元[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882973077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财务相关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5]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6]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复制会计账簿、凭证[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1]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财务资助”交易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9]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0]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6种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7]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73]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82]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7]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69]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五至九人,最多不超过十一人[69]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