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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钢琴(00267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珠江钢琴珠江钢琴(SZ:002678)2025-08-04 16:30

担保管理原则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担保[3] - 原则上只为子公司担保,为其他单位担保需反担保[3] 担保条件 - 被担保企业最近1个会计年度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含)[6] 申请流程 - 申请人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8] 风险控制 - 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担保[10]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0] 审批流程 - 财务部会同法务部调查后交副总审核[10] - 副总审核同意后,董秘组织履行审批程序[11] - 董事会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评估风险[11] 禁止担保情形 - 存在七种情形时不得为申请人提供担保[12]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16]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含)[16]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含)[16]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含)[16]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含)[16] 续保规定 - 续保申请人提前45个工作日书面申请,金额不高于原担保额[21] 后续通知与报告 - 被担保人履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21] - 财务部1个月内向原审批部门报告担保责任情况[21] 董事会审批要求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且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7] 股东表决回避 - 为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担保,相关股东股东会回避表决[18] 担保总额计算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之和[29] 数据标准 - 公司总资产、净资产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29] 子公司规定 - 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本制度执行[2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执行[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