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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00090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航天科技航天科技(SZ:000901)2025-08-04 16:45

资金支取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专户总额20%,公司及银行需通知保荐机构[5] 募投项目 - 搁置超一年或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需重新论证[10]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置换[10] 资金使用期限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1]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 信息披露 - 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现金管理信息[12] - 提交董事会审议变更投向2个交易日报深交所并公告[18] 资金计划 - 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3] 资金投向 - 变更投向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原则上投主营业务[17] 检查报告 - 法律审计部每季度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0] - 审计委员会认为违规,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0]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披露[20] 核查报告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1][22]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2] 违规处理 - 相关人员违规视情节惩戒,严重报监管机构查处[23] 办法执行 - 本办法股东会通过执行,废止2021年度旧办法[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