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航天科技(00090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航天科技航天科技(SZ:000901)2025-08-04 16:45

对外财务资助定义 - 公司及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等行为,资助控股子公司且持股超50%等情况除外[2] 审议与决策 - 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5] - 单笔资助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风险控制 - 为持股低于50%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资助,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否则采取风险控制措施[6] - 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或追加资助[7]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等期间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十二个月内,除已收回资助外,不进行特定资金操作[8] 信息披露 - 披露资助事项应在董事会通过后二日内公告相关内容[8] - 已披露资助事项出现被资助对象未清偿等情形需及时披露并说明补救措施[10]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对外资助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重犯罪移交司法[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