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5]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6] 关联人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应逐月统计、更新和报送关联人清单[9] 资金往来规定 - 公司及子公司不得为关联人垫支期间费用等[12] - 公司计划财务部和法律审计部每半年检查与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3] - 被关联人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3] 关联交易审议 - 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5] - 拟与关联法人达成3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 - 5%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5] - 子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3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 - 5%,交易前向公司报告,签订协议后报告情况并由证券投资部披露[16] - 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总额高于3000万元(含)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应提交书面申请,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后提请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证券投资部上报深交所并公告,协议在股东会通过后生效[16] 担保审议 - 公司及子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预计,按预计金额提交审议并披露,实际执行超预计金额需重新提交审议披露[20]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0] 豁免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因公开招标等导致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应向深交所申请豁免履行相关义务[21] 违规处理 - 公司发现违规的资金往来及占用,应在1个月内责成关联人清偿并降低不良影响,相关责任人担责[27] - 公司董事等协助、纵容关联人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直接责任人[27] - 公司发现未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的关联交易,相关责任人应在1个月内上报情况,公司视情况处理[27] 交易报告 - 公司及子公司须在重大关联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报告交易实施情况[25] 责任承担 - 违规责任人承担相关行为法律后果、公司损失及其他责任[28] - 公司及子公司等人员违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8] 办法说明 - 办法未尽事宜或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30] - 办法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0]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废止[30]
航天科技(000901)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