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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生股份(600826) -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兰生股份兰生股份(SH:600826)2025-08-04 17:00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个人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应在特定时点后2个交易日内完成[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8]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需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 [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 董事、高管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过出方和过入方在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有总数的25%[16] 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在6个月内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3]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15日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3]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3] 其他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和衍生品交易[15]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5]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5] - 公司或本人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处罚等未满6个月,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5] - 本人因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特殊情况除外),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5] - 本人因涉公司违法违规被上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5]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特定期间,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5]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