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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科技(600794)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保税科技保税科技(SH:600794)2025-08-04 17:00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和正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张家港保税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的 决议,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作为董事当 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 益为行为准则。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董秘办),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办公室(董秘办)受董事会秘书领导,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且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必要时可以设副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 半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