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创地产(02421) - 须予披露交易 - 土地租赁协议
租赁协议 - 2025年8月4日签订租期235个月,自2025年8月1日至2045年2月28日[7] - 租赁土地面积145,566.04平方米,未开发113,137.13平方米,已开发32,428.91平方米[7] - 年度租金1,901,710.31元,未开发和已开发土地租金费率每五年分别增10%和5%[7] - 使用权资产价值约2770万元[8] - 按金100万元,租期届满或终止协议退还[9] - 未按时支付租金按每日未缴金额0.3%付滞纳金[9] - 业主在特定条件可提前终止协议[9] 公司情况 - 公司为投资控股,附属公司从事东莞、惠州及佛山住宅物业开发销售[13] - 广东嘉朗为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从事主题公园管理营运[13][18] - 业主由东莞市凤岗镇政府及油甘埔股份经济联合社分别控制60%和40%[14] - 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上市,代号2421[18] - 公司有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20] 交易性质及影响 - 租赁协议交易视为资产收购,构成须予披露交易[15][16] - 主题公园运营可扩大业务组合等[11] - 租赁协议条款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