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生物(30065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标与原则 - 目标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形成尊重投资者文化等[5]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8] 管理责任与人员要求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10]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等素质[12] 沟通与活动安排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风险挑战等信息[10]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拟召开的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召开通知[24]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避免选择性披露[16][18] - 公司在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时,应以明确警示文字列明风险因素[20] 其他工作要点 - 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可利用互联网络直播[19]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及时处理相关信息并刊载重要问答[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