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正海生物(3006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正海生物正海生物(SZ:300653)2025-08-04 18:0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5]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5]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的财务资助行为须股东会审议[6] -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重大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7]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股东会投票与主持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1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的,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人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2]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特别决议通过[2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6]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27]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普通情况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票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需2/3以上通过[28][29] 股东会其他规定 -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管列席,其应列席并接受质询[31]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3] - 董事、高管在股东会上应就股东质询作出解释说明[34]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普通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6] - 董事会需就前次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向股东会作专项报告,不能执行需说明原因[36] - 会议记录应保存十年[3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2] - 国家法律等修改或公司章程修改,议事规则规定事项与之抵触时公司应修改议事规则[38] - 议事规则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时按法律法规执行[38] - 议事规则修改事项属应披露信息按规定公告或披露[38]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中国有关法律等及公司章程执行[40] - 本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0]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