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生物(300653)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控股股东定义 - 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依持股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含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4] - 公司不得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使用[6] - 公司与控股股东经营性资金往来结算按合同执行[9] 责任与审计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为执行负责人[8] - 注册会计师应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并出具说明[10] 清欠措施 - 发生占用资金,董事会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披露报告[11] - 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3]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符合条件可探索金融创新方式[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