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机集团(001288)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运机集团运机集团(SZ:001288)2025-08-04 18:15

资本运作 - 2023年9月21日公司发行730万张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7.3亿元,净额7.2039704615亿元[1] - 2025年4月4日至6月26日,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8131股,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均增加8131元[1]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167829937股为基数,每10股派2.5元现金红利,每10股转增4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7132067元,注册资本增加67132067元[2] - 2025年7月22日注销45136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均减少45136元[3] - 公司总股本由167822367股变更为234917429股,注册资本由167822367元变更为234917429元[4] 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3491.7429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23491.7429万股[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8][9] - 董事会可在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0] - 股东提出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书面请求后,公司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10]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11] 担保与关联交易 - 最近十二个月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13]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或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23]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3] -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达到特定标准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 报告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30]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0]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3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且应经董事会决议[32]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股东会作出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自贡市级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3] 其他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35]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会议事规则》[35]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