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机集团(001288)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业务管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统一管理操作[2]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含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产品或组合[3] - 开展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进行投机套利[4] 交易规则 - 须与有外汇交易经营资格金融机构交易,用自身名义设账户[5]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决策与执行 - 董事会、股东会为决策审批机构,董事长负责具体事项决策[10] - 财务管理部门为经办部门,负责业务可行性分析等工作[11] - 业务部门按月提报外汇收付款计划预测表,按需提供基础业务数据[13] 监督审查 - 审计部门定期审查业务操作、资金及盈亏情况并报告[14] - 审计部门监督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执行情况[23] 业务要求 -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遵守法规、制订计划、建立预警和止损机制[18] - 公司应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并按协议及时结算[18] - 公司需跟踪净敞口价值变动并评估套期保值效果[19] - 公司要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设定止损限额[20] 报告与披露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异常或汇率波动时,财务部门应向董事长报告[19] -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应报告并披露[21] 档案管理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档案由财务部门保管,保存期限为十年[21]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