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请求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 召集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9]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投票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7] 累积投票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董事当选 - 当选董事的每位候选人的得票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18] 优先股审议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进行审议,需对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等11项事项逐项表决[19]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0] 表决结果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20]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39] 特别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40]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3]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问题的股东会决议[24]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股东会议事规则》自动废止[26]
运机集团(0012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