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限制条件 - 大股东、董事、高管减持需遵守法规、制度及交易所规定并履行信披义务[2] - 大股东因相关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等情形不得减持[3] - 控股股东、实控人在公司相关违法犯罪未满6个月等情形不得减持[3] - 近3个已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5] - 近20个交易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发行价,首次发行时的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5]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等情形不得减持[5] 减持披露与时间限制 - 大股东、董事、高管计划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7] 减持数量限制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集中竞价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7]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大宗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8]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8] - 公司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0] 特殊情况规定 - 持有5%以上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需遵守控股股东、实控人减持规定[11]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解除关系,相关方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规定[11] - 公司董事、高管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每年转让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25%[13] - 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5%,90日内继续减持仍需遵守规定[13] 信息披露与管理 - 大股东、董事、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 新任董事、高管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17]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17] - 董事、高管买卖股票收益在6个月内反向操作,收益归公司[18]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季报、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8]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高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19] 制度相关 - 持有公司A股股份合计占比超5%为持有5%以上股份[20] - 减持股份指减持公司A股的行为[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3] - 制度如与日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冲突,执行相关规定[23]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4] - 股东、董高人员减持违规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19] - 公开发行股份不包括为实施重组上市、股权激励发行股份[19] - 股份总数指公司A股股份数量之和[20]
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