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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制定)
大商股份大商股份(SH:600694)2025-08-04 18:31

累积投票制细则 - 公司于2025年8月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1] - 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2]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3] 选举规则 - 股东会仅选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4] - 拟选两名以上董事董事会应在通知中表明采用该制度[4] - 董事当选需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4] 其他规定 - 候选人需提交个人详细资料[2] - 股东所投投票权总数超实际拥有数有不同处理方式[4] - 两名或以上候选人得票总数相等且最少可能需再次选举[5]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