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 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4] - 定期报告含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6]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5][6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5] 信息披露时间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10]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16] 财务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审计,中期报告特定情形下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6] 需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3]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9] 重大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财务资助单笔或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提供担保单笔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披露[4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43] 其他披露情形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50] - 预计年度业绩净利润为负等情况需进行业绩预告[54] 定期报告流程 - CEO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64]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签署书面确认意见[64]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78]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9]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68]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执行信息披露工作[69]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将视后果给予处分,造成损失需赔偿[89]
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