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制度适用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2] 管理机构与负责人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保密管理主要负责人,董秘负责披露工作[3]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信息保密要求 - 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10] - 内幕信息公开前,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和进行内幕交易[10]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及时登记报送[13] - 相关主体应填写并送达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公司做好汇总[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8]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需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8]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披露内幕信息,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21]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公司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情况[21] - 公司董事违反制度,视情节给予批评等处分直至撤换[21] - 其他内幕信息内部知情人违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擅自泄露信息致损,公司依法追究责任[22] 重大事项管理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时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6] - 各部门、子(分)公司负责人应对内幕信息管理负责[17] - 董事会秘书核实无误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