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诚股份(83440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驰诚股份驰诚股份(BJ:834407)2025-08-04 18:46

细则修订 - 2025年8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7] - 委员经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有利害关系成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举行[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7]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或股权激励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绩效考评 - 对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13] 其他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日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