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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咨国际(83689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广咨国际广咨国际(BJ:836892)2025-08-04 19: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任职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8种情形之一不得任职[8] 履职规定 - 3种情形下原董事在改选出新董事前仍需履职[10] 补选与移交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14]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5]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5]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司法强制执行等除外[16] 责任与追责 - 擅自离职致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6] - 有竞业限制约定应遵守[16] - 公司发现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8] - 离职董高人员可15日内向董事会申请复核[18]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0] - 与相关规定不一致以相关规定为准[2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 制度由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日期为2025年8月4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