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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30076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迪普科技迪普科技(SZ:300768)2025-08-04 19:0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查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次或连续12个月累计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查实施[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单次或连续12个月累计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查实施[17] - 公司与关联人单次或连续12个月累计超标准但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经董事长初审后提请董事会审查[17][18] - 公司与关联方单次或连续12个月累计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董事会提交预案经股东会通过后实施[19]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0]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20]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向关联方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2] - 达到规定标准的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审计,为其他资产需评估,日常经营相关可免[22]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审[2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23]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等[24]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制度履行义务,如现金认购发行证券等[24] - 涉及审议的关联交易需获独立董事认可[24]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28]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有关文件保存十年[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