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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30076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迪普科技迪普科技(SZ:300768)2025-08-04 19:01

公司股份 - 公司2019年3月22日核准发行400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643,829,039元,每股面值1元[6][14] - 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0,000万股,占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数100%[15] - 上市前公司股份总数为36,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5] - 公司股份总数现为643,829,039股[39] 股东情况 - 发起人郑树生以净资产折股认购5915.9066万股,占比59.159%[15] - 发起人周顺林以净资产折股认购963.5913万股,占比9.636%[16] - 上市前股东郑树生共计认购19361.1490万股,占比53.781%[25] - 上市前股东周顺林共计认购3153.5715万股,占比8.760%[26] - 中移创新产业基金认购1636.3636万股,占比4.545%[35] - 杭州哲创投资合伙企业认购818.1818万股,占股份总数2.273%[37] - 杭州伯乐圣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认购818.1818万股,占股份总数2.273%[38] 股份规则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收购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62] 股东会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9]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5] 董事会规则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4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5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142] - 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审议批准[15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7] -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利润,符合条件优先现金分红[19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9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92] - 发放股票股利需满足未分配利润和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