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普科技(30076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4] 审计委员会产生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审计检查安排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5] 财务披露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通知提前三日,特殊情况经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18]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委员连续两次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资格[1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1] 会议列席与记录 - 内部审计部成员可列席,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其他高管[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1] 规则生效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