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咨国际(83689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广咨国际广咨国际(BJ:836892)2025-08-04 19: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防范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资金占用定义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指为关联方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5] 禁止行为 - 不得通过六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除外[6]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按《上市规则》及相关制度决策实施,对关联方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责任人规定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9] 审计要求 - 年度终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关联方资金占用,独立董事异议可提请复核[10] 清欠措施 - 发生资金占用制定清欠方案,向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报告公告[11] 清偿方式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以现金清偿,非现金清偿需符合规定且经股东会批准[12][14] 违规处理 - 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拒不纠正报备并诉讼[11] 人员义务 - 董事、高管有维护公司资金不被占用义务,协助侵占将受处分[16]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制度发布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4日[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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