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科技(920037) - 累积投票制度公告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关于修订<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获董事会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超30%,股东会董事选举推行累积投票制[4]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董事,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之积[5] - 独董与非独董选举分开,投票权分别按对应待选人数计算[8][9][10] - 投票总数超累积表决票数无效,超应选人数选票弃权,等于或少于则有效[11] 董事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2]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超应选人数,得票多者当选[12] - 当选人数不足,按章程规定情况处理,票数相同进行二轮选举[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