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科技(920037)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告
广信科技广信科技(BJ:920037)2025-08-04 19:16

审计委员会规则修订 - 2025年7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议案[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工作[5]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造假问题,有问题要求更正,未完成不得审议通过[14]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提议选聘、决定聘用机构并提审计费用建议[15]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6] - 内部审计机构接受监督指导,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7] 审计委员会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一次[17]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20] - 临时股东会在提议后2个月内召开[21] - 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可诉讼[22] - 收到股东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半年至少一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4]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25] - 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