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审议[4]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5]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5] 股票发行授权 - 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6] 担保审议标准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3] - 董事人数少于5人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召集股东会时自行召集[18]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1]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4] 股东会投票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4] 股东会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5] 代理投票与主持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文件需公证,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32]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1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由其召集人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1名成员主持[33] 股东投票权与关联交易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40] 股东会表决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4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2]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2] - 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5] 股东会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股东会决议[47]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的股东自知道或应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47] 股东会提案与表决 -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44] - 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45] 股东会决议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8] 决议报告与执行 - 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审计委员会实施事项,可直接向股东会报告,必要时先向董事会汇报[48] 决议效力与授权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48]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宣告无效等,公司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49]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行使相关权利[49] 会议记录与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记载会议时间等多项内容[51] - 出席或列席会议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1] 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53] - 本规则修订由董事会草拟报股东会批准,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53]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3]
乐鑫科技(688018) - 乐鑫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