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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科技(688018) - 乐鑫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乐鑫科技乐鑫科技(SH:688018)2025-08-04 19: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任期与会议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11]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资料与决议规则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信息[13]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15] 财务与审计监督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提聘用或更换建议[1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履职及自身监督报告[21]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报告[23] 股东会与诉讼规定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25] - 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日起2个月内召开[25] - 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请求可诉讼[29] - 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9] 内部审计职责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实施[22] - 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2] -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实施[22] - 协调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关系[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