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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科技(688018) - 乐鑫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乐鑫科技乐鑫科技(SH:688018)2025-08-04 19:31

信息披露文件 - 包括招股、募集、上市、收购、定期和临时报告等[12] - 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摘要在相关网站和报刊披露[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3] - 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8] - 年度报告需披露行业信息、核心竞争力及经营风险因素[14] - 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20]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中期报告符合条件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需审计[12][13]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或降50%以上,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6]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应披露[2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披露情况及影响[21] 交易事项披露 - 财务资助交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2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及时披露[27]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市值10%以上及时披露[27] - 提供担保交易经相关董事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28]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及时披露[2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履行程序并及时披露[2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相关指标0.1%以上且超300万元履行程序并披露[28]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等及时披露[28] 信息披露管理 - 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协调执行[32]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担责[36] 相关人员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部分人员担主责[53] 文件保存与流程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 定期报告编制需证券事务部会同财务部拟定时间,报董事会同意后与上交所预约[42]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42] - 临时报告草拟后经核对、批准送证券事务部[45] 未公开信息处理 - 未公开信息自重大事件最先发生时点启动内部流程[46] 商业秘密处理 - 涉及商业秘密等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特定情形及时披露[49]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对责任人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依有关法律等规定执行[57] - 制度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5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