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0025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6] 人员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6] - 董事长辞任公司应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8] 文件移交 - 董事、高管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相关文件[14]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异议复核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