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00258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6] - 上市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7] 减持与信息披露 - 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0] 信息申报与锁定 - 相关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0][11] - 上市满一年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锁定,未满一年按100%锁定[11] 可转让额度与变动报告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2]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3] 交易限制与管理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 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14] - 股份及变动比例达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6]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融券卖出和开展衍生品交易[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16]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违规买卖给予行政处分并收缴收益[16] - 特定违规情形依照《证券法》处罚[17] - 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参照本制度执行[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