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明(873527)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7票同意[3] 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负债等差错金额有相应占比及金额标准[10]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担保等事项[11][12] - 业绩预告、快报重大差异认定有变动幅度及解释要求[12][13] 责任追究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5][16] - 董事等责任追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定[17]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有问题董事会收集资料、认定责任并拟定措施[18] - 处理责任人前听取意见保障权利[19] 信息披露 - 更正以前年度财务报告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 - 前期差错更正披露、年报补充更正及董事会决议按规定执行[21][22][23] 其他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参照本制度[24]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并修订[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025年8月4日发布[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