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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光明(87352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夜光明夜光明(BJ:873527)2025-08-04 20:16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并更名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2%以上应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应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为关联方担保不论金额应董事会审议披露并股东会审议[12] - 与关联方成交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2%以上应股东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方成交占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评估审计并股东会审议[13] 股东会审议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八类股东应回避表决[14]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依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5] - 已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依金额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5]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重新提交[16] 免审议披露情况 - 关联方以现金认购等九类关联交易可免审议披露[17][18] 独立董事及其他要求 - 达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20] - 向关联方购买资产高溢价等情况应要求对方提供盈利担保[22] - 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审议及表决、回避情况[24] - 预计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预计履行程序并披露[24] 制度其他说明 - 区分日常性和偶发性关联交易[26]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章程执行[26]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须股东会审议[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