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明(87352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并更名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4日[37]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多种情形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如持股比例、违法处罚等[6][7][9][10] 选举流程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12] - 北交所5个交易日内审查资格,股东会通过后2日报送文件[14][15][16] 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特定情形辞职补选需60日[16][17] - 行使部分职权、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5]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记录资料保存十年[26]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布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支持保障 - 公司指定部门人员协助,承担费用,给予津贴[31][33][3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中小股东反之[36] 制度说明 - 制度需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解释,抵触按规定修订[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