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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光明(87352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夜光明夜光明(BJ:873527)2025-08-04 20:16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2]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11]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11]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的年度报告[11] 审计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未经审计不得披露年度报告[12] - 公司拟实施送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弥补亏损的,所依据的中期报告或者季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仅实施现金分红的,可免于审计[12] 业绩预告与修正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7] - 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7]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应及时披露[2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1] 担保与资助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情形,财务资助经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会[24]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此期间披露业绩快报[16]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6] 审计意见处理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时应披露相关文件[13] - 公司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违反规定事项,应纠正并披露相关材料[14] 重大交易要求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12个月内累计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25][26]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9] 其他披露情形 - 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并披露[36] - 公司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应及时通知并披露相关情况[36]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披露[3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比每增减5%需告知公司并披露[40]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披露[42]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披露[44] - 涉及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披露[44]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需披露[41] - 董事等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42] -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违约需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及时披露[41] -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需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及时披露[41] - 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需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及时披露[41] 报告编制与审核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7] 关联信息报送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8] 履职记录 - 董事会秘书记录董事履职行为,董事会办公室记录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行为并保存[50] 内幕信息保密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多类人员,需承担保密责任[51] 审计变更审议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须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变更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3] 报告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确定时间、编制计划、部门提供材料、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告等程序[54] - 临时报告涉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信息披露有相应编制、审核、披露流程[55] 文件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保管相关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56]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57] 子公司信息管理 - 公司应指派专人负责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子公司重大事件应按规定报告[58] 违规处罚 - 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降薪、扣奖金、解聘等[59] - 公司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对未处理的责任人进行处罚[59]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6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61] - 本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6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也需董事会审议[6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2] - 本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4日[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