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6] -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8] 提案与通知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13]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15]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在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投票相关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8] - 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决议处理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0] - 公司应在回购决议次日公告[29] 会议规则 - 股东发言每人一次不超5分钟,董事发言每次不超10分钟[3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8]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8] 公告要求 - 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相关信息[40] 其他规定 - 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及章程执行[36] - “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6] - 规则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6]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6]
氯碱化工(6006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