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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00303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鑫铂股份鑫铂股份(SZ:003038)2025-08-05 16:01

投资审批 - 六种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5] - 购买、出售资产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董事会决议并提请股东会审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六种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批[6] - 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批[7] 投资资金与理财 - 公司只能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得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8]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相关审议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7] 投资流程 - 投资业务部门对投资项目初步评估并报总经理初审[11]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按权限提交审批[11] 投资管理 - 公司按规定委派或推荐被投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3]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项目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15] - 财务部按月取得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用于合并报表和财务分析[16] - 公司每年末对投资项目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16] - 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和政策应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16] - 内部审计部门或财务部定期盘点投资资产[16] - 内部审计将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必备内容[16] - 未纳入合并报表但委派人员的投资项目,人员需汇报决议信息,财务部做分析评估报告[17] 投资处置 - 公司在六种情形下可收回对外投资,如经营期限届满、经营不善破产等[17][18] - 公司在五种情形下可转让对外投资,如不符经营规划、连续亏损等[18] - 公司处置对外投资应符合规定,转让需办理审批和披露义务[18] - 公司收回或转让投资时,财务部和投资业务部分别负责相关工作[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