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003038) -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由董事会审批[6] - 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的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由董事长审批[8] 累计计算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按类型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达相应标准适用对应规定[9] - 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已履行义务的不再累计[9] 其他规定 - 控股子公司交易视同公司自身行为,适用本制度[9] - 达到规定标准且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应披露标的资产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8] - 董事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时需关注相关情形[9] - 公司讨论交易事项必要时可聘请专家论证[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