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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003038) -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鑫铂股份鑫铂股份(SZ:003038)2025-08-05 16: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独立董事提名与履职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年有效工作不少于15个工作日[21]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关联交易等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3] - 相关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3] 独立董事管理与监督 - 未出席会议按规定处理[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补选[10][11] - 提议未采纳应向深交所报告[15]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障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及时提供资料[17] - 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17] - 给予津贴并报销费用,标准经股东会审议[18] 制度生效与执行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 上市公司适用条款上市后执行[25]